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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市委办批准的三定方案)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根据《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bet36365注册送35元职能配置内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绵委办发〔2001〕69号)、《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更名的批复》(绵编发[2011]30号)和《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市委农办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绵编发[2015]57号)通知精神,市委农工委行使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工作授予的以下职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深入对全市农村情况进行综合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二是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拟定和对农业农村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三是负责综合、协调市级农口部门的工作。四是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项目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五是负责全市“三农”工作有关情况、数据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及报送工作。六是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村建设等工作。七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领导下,在农口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下,市委农工委切实履行工作职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6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520元,增长9.7%,增幅居全省前列。

      二是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深化。2016年,全市农村承包耕地流转面积新增8.3万亩,总面积达到108.36万亩,同比增长8.3%;林地流转面积新增18.6万亩,总面积达到235.9万亩,同比增长8.6%,流转收入突破10亿元,同比增长8.3%;全市林权抵押新增面积9.25万亩,总面积达到62.5万亩,同比增长17.4%;抵押贷款新增3.5亿元,总贷款达到13.9亿元,同比增长33.7%;农村承包土地保证收益贷款突破亿元大关。绵阳市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稳妥推进,探索出了一条推进农村丘区加快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三是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建设加快推进。2016年,全年建成幸福美丽新村961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74.7%,累计建成1546个;建设扶贫新村106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5%,全面超额完成年度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任务。

     四是农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加快。2016年,全市新建成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基地26万亩,总面积达到205.25万亩,同比增长14.5%;新建成部、省、市三级标准化养殖场23个,总数达到230个,同比增长11.1%。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总数达到441家,同比增长4.8%;新增农民合作组织538个,总数达到2960个,同比增长22.2%;新登记注册家庭农场860个,总数达到1960个,同比增长78%;新发展休闲、康养、农旅结合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15家,总数达到1427家,营业收入达到21.48亿元。

      二、部门概况

     我委属市级独立核算一级预算部门,无下属单位,核定编制人数20人,截止2016年底我办实有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15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代管遗属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委收入合计764.25万元,较2015年增加51.14万元,增长0.0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二是增加了对个人的其他交通费补贴支出,三是财政在12月底拔付了2017绵阳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4.25万元,占收入总额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额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额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额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额0.00%。

      2016年我委支出合计747.67万元,较2015年增加13.15万元,增长0.0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二是增加了对个人的其他交通费补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40.2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8.88%;项目支出307.4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1.1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我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61.9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73万元,增长3.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0.65万元,增长23.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0.95万元,占56.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21万元,占12.91%;医疗卫生支出9.86万元,占1.37%;住房保障支出20.24万元,占2.80%;农林水支出187.76万元,占26.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77.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39.7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4.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6.5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8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16年决算数为5.67万元,完成预算28.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绵阳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经费,由于编制时间较长,与编制单位签定服务合同中付款时间约定等原因,2016年只支付合同规定的金额;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23.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原定2016年召开的《绵阳市农业投资促进暨农业科技成果发布会议》经费,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如期召开,2017年5月市委安排与省农业科学院联合召开一次农业科技成果发布会议,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将两会合并召开,绵阳市农业投资促进暨农业科技成果发布会已于2017年8月8日顺利召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5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1万元,比2015年增加9.50万元,增长19.3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5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遂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殡葬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常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理、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限工作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委农工委2016年决算公开报表1299019.rar